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材办函[2009]16号文件关于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的通知(豫职教[2009]25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
委员会办公室教材办函[2009]16号文件关于
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的通知
豫职教[2009]25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研室: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的通知》(教材办函[2009]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技工院校相关专业开展教案制作。并将《参评教案制作人员信息表》(教材办函[2009]16号文,附件3)、教案材料(各一式三份)于10月30日上报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参评教案制作人员信息表》和教案封面的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一并发送到c65909484@163.com邮箱)
联 系 人:程 远 陈 静
联系电话:0371-65909484
附件:《关于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的通知》(教材办函[2009]16号)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培训处、教研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就业培训处:
为促进广大技工院校教师钻研教学,进一步用好国家级教材,推动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教材办公室定于2009年6-12月开展“劳动社杯”全国技工院校教案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技工院校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实际,自主设计制作与机械类、电工类教材(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教材目录见附件1)内容相配套的教案(含多媒体课件)。
二、组织方式
广泛动员并组织本地区教学实力较强的技工院校独立或合作完成教案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处、教研室组织初评,推荐优秀教案参加全国评选。教材办组织教案评选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的教案进行评选,评出个人奖和组织奖。
三、推荐报送要求
(一)推荐要求
要求教案设计思路清晰,教学目标明确,对教材内容把握准确、处理得当,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方法和手段运用恰当,教学过程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案应为原创,未经正式发表,不得抄袭,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教案内容应相对完整、连续,与指定的劳动版教材配套;编写格式符合《教案编写格式》(见附件2)要求。教师个人参评的教案应至少涵盖2课时,且制作人员不得超过3人;院校组织参评的教案应至少涵盖同一种教材50%以上章节。
(二)报送要求
推荐的教案应包括配套的多媒体课件(含多媒体课件脚本设计卡片)。其中,教案和多媒体课件脚本设计卡片以纸介质为载体,多媒体课件以CD或DVD光盘为载体。请各地培训处、教研室将《参评教案制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教案材料(各一式三份)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部教材办公室(《参评教案制作人员信息表》和教案封面的电子文档以Excel格式一并发送到cott@cott.org.cn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省份”)。
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
1.综合奖。设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按照参评教案所得总分评选。
2.多媒体课件专项奖。按多媒体课件单项得分评选。
(二)组织奖
1.院校组织奖。设有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评选对象为技工院校。评选条件为:认真组织教师制作教案;参评的教案涵盖同一种教材50%以上章节(可由若干单个教案组成,单个教案符合条件的可参评个人奖);参评教案涉及两种以上教材;教师获有个人奖项。对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颁发奖金(具体数额另定)。
2.地区组织奖。评选对象为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评选条件为:协助教材办认真组织初评;按时提交参评材料;本地区推荐的教案能对数种教材涵盖较全面(涵盖教材的60%以上章节,可组织多所院校合作完成),且质量高,获奖数量多。
个人奖、组织奖数量根据评选实际情况确定(奖项可空缺),均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教案参评即被视为制作者同意教材办将其作品正式出版或在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发表,供全国技工院校教师学习借鉴。
本通知电子版可从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www.cott.org.cn)首页的“最新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何 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号 邮编:100029
电 话:010-64961792
E-mail: cott@cott.org.cn
附件:1.
附件1教材目录.doc
2.
附件2教案编写格式(教案首页).xls
附件2教案编写格式(教案正文和多媒体课件脚本设计卡片).doc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